?
詳情 |
返回上一級 |
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信息披露報告 | |||||||||||||||||||||||||||||||||||||||||||||||||||||||||||||||||||||||||||||||||||||||||||||||||||||||||||||||||||||||||||||||||||||||||||||||||||||||||||||||||||||||||||||||||||||||||||||||||||||||||||||||||||||||||||||||||||||||||||||||||||||||||||||||||||||||||||||||||||||||||||||||||||||||||||||||||||||||||||||||||||||||||||||||||||||||||||||||||||||||||||||||||||||||||||||||||||||||||||||||||||||||||||||||||||||||||||||||||||||||||||||||||||||||||||||||||||||||||||||||||||||||||||||||||||||||||||||||||||||||||||||||||||||||||||||||||||||||||||||||||||||||||||||||||||||||||||||||||||||||||||||||||||||||||||||||||||||||||||||||||||||||||||||||||||||||||||||||||||||||||||||||||||||||||||||||||||||||||||||||||||||||||||||||||||||||||||||||||||||||||||||||||
日期:2019-02-28 10:37:31 打印 | |||||||||||||||||||||||||||||||||||||||||||||||||||||||||||||||||||||||||||||||||||||||||||||||||||||||||||||||||||||||||||||||||||||||||||||||||||||||||||||||||||||||||||||||||||||||||||||||||||||||||||||||||||||||||||||||||||||||||||||||||||||||||||||||||||||||||||||||||||||||||||||||||||||||||||||||||||||||||||||||||||||||||||||||||||||||||||||||||||||||||||||||||||||||||||||||||||||||||||||||||||||||||||||||||||||||||||||||||||||||||||||||||||||||||||||||||||||||||||||||||||||||||||||||||||||||||||||||||||||||||||||||||||||||||||||||||||||||||||||||||||||||||||||||||||||||||||||||||||||||||||||||||||||||||||||||||||||||||||||||||||||||||||||||||||||||||||||||||||||||||||||||||||||||||||||||||||||||||||||||||||||||||||||||||||||||||||||||||||||||||||||||||
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信息披露報告
第一節 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會及董事保證本報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2018年年度信息披露報告》正文及摘要經本行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3.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天津分所根據國內審計準則審計并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本行董事長孫巖、副行長王慶賀、計財運營部總經理吳青竹保證年度報告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完整。
第二節 基本情況簡介
【中文名稱】 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孫巖 【注冊地址】 扶余市育才南街222號 郵政編碼:131200 聯系電話:0438-5161016 傳真:0438-5161016 【主營業務范圍】 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代理發行、 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其他相關資料】 首次注冊登記日期:2015年12月14日 地點:扶余市育才南街222號 注冊資本:人民幣伍仟萬元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號:91220700MA0Y3JUJ29 聘請的審計機構名稱: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天津分所 審計機構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解放路188號信達廣場21層 【部門設置】 本行除設董事長室、行長室、副行長室、行長助理室外,另設4個職能部門。包括綜合業務部、風險合規部、計財運營部、綜合管理部。 本行下轄4家營業機構,即:總行營業部、三井子支行、春華路支行、站前支行。 總行營業部營業地址:扶余市育才南街222號;聯系電話:0438-5161016 三井子支行:扶余市三井子鎮客運站東200米;聯系電話:0438-5590166。 春華路支行地址:扶余市春華路天合小區;聯系電話:0438-5161066。 站前支行地址:扶余市西南街太祖路聯系電話:0438-5861066。 第三節 主要業務數據
(一)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
(二)截至報告期末前二年規模指標 單位:萬元
(三)截至報告期末前二年補充財務指標
(四)報告期內資本構成及其變化情況 單位:萬元
2018年,隨著利率市場化逐步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日益增加,互聯網金融興起和發展步伐加快,銀行業競爭更加激烈。面對復雜的經濟形勢, 全行上下聯動,克難攻堅,緊緊按照發起行及股東大會、董事會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加快業務發展,強化風險防范,優化收入結構,加快推進戰略轉型,全力打造社區精品銀行,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各項資產總計67880萬元;負債總計64237.09萬元;所有者權益3642.91萬元;實現各項 收入1973萬元; (五)利潤情況 第四節 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
(一)股東權益變動情況 單位:萬元
(二)股權結構情況 至2018年末股東總數16戶,其中法人股3戶,非職工自然人股13戶。 本行設立時的法人股東及其認購的股票數和持股比例如下:
(五)持股5%以上的股東情況 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本行第一大股東,注冊資本人民幣32.95億元,法人代表高兵,地址:九臺市新華大街504號。公司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業務;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代理買賣基金、信托產品及其他理財產品;從事銀行卡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和資信調查、咨詢、見證;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它業務。 (六)關聯交易情況 報告期本行存放同業款項余額3737萬元。本行在處理關聯交易業務時,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本行的貸款程序和規定操作,定價按照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辦理,符合誠信、公允原則。 第五節 風險管理情況 (一)資本充足率情況 1.資本充足率計算范圍 資本充足率,是指本行持有的符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 一級資本充足率,是指本行持有的符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的一級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 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是指本行持有的符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的核心一級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間的比率。 2.資本及其構成
3.風險加權資產 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銀監會令〔2012〕1號)監管規定的統計口徑計算如下:
(二)風險暴露和評估 1.信用風險 (1)信用風險暴露計量方法簡介 按照銀監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本行現階段采用權重法計量信用風險加權資產。 (2)貸款損失準備情況 單位:萬元
(3)信用風險暴露余額及分
(4)主要表外項目情況 2018年末,本行表外項目未發生業務。
2.市場風險 (1)市場風險計量方法簡介 本行目前采用標準法計量市場風險。
(2)市場風險資本要求及風險加權資產
3.操作風險 (1)操作風險計量方法簡介 本行目前采用基本指標法計量操作風險。 (2)操作風險資本要求及風險加權資產
(三)風險管理情況 1.信用風險管理情況 2018年,本行以推進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為主線,科學處理風險管理與業務發展的關系。 一是持續加強信貸結構調整,明確重點投向,嚴格執行國家信貸政策,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促進縣域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二是做好信貸風險業務監測,持續關注國內宏觀經濟走勢, 有效防范和化解重點領域貸款客戶風險。三是加強對重點客戶的貸后監控力度,修訂完善 《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貸后管理辦法》,梳理貸后檢查標準及流程,加強貸后管理,提高貸后檢查的有效性。 (1)貸款風險分類和不良貸款情況 單位:萬元
(2)貸款主要行業分布情況 單位:萬元
(3)支農支小情況 單位:萬元
(4)最大十戶貸款情況 單位:萬元
2.市場風險管理情況 針對市場風險,本行進一步建立完善市場風險管控機制,將市場風險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圍內,實現經營風險調整收益率最大化。 根據業務發展需求、自身風險控制能力和市場風險外部形勢,確定主要業務限額標準。按照各類債權投資的預期損失計提減值撥備, 審慎制定處置方案,對重大風險事件執行全行統一處置策略,滿足新資本協議達標要求和市場風險管理的監管要求。積極關注各類金 融市場變化,依法合規拓展資金市場業務。 3.操作風險管理情況 操作風險是指由于人為錯誤、技術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本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重點加強柜臺業務操作流程、 信貸業務、信息系統、同業業務、自助銀行五大領域的操作風險防范。 一是嚴格執行銀行的各項柜臺業務操作流程。銀行的每一項業務操作流程都是經歷了很多次的實踐操作和不斷檢驗才形成的, 二是加強信貸部門的監督力度。充分發揮風險合規部的貸款審查和稽核審計作用,加強貸款發放合法性、合規性、完整性和 三是加強信息系統日常維護。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把網絡和系統故障率降到最低水平。對系統信息錄入的全面性和準 四是加強對資金業務的操作風險管理。嚴格交易規則和各項內控制度,對涉及交易活動的前、中、后臺嚴格進行分離。實 五是重點關注自助設備交易風險防范。運用系統和人工多維度監控,加強自助設備安全防范措施,及時處理自助設備突發事 4.流動性風險管理情況
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因流動性原因產生的支付風險及突發事件給本行造成的經濟和聲譽損失,維護金融穩定和客戶的利益,確保 本行穩健發展,我行以適度控制存量、適時調節流量為目標,制定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動性風險應急預案》,及時 調整了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管理職責。根據松原銀監分局的要求,每個季度由風險合規部根據當前情況對流動性風險開展壓力 測試,為本行流動性指標提前預警。2018年全年的運行態勢表明,本行流動性情況正常,各項監管指標均保持達標。在宏觀政策調 整時,能從容地應對,未出現流動性風險。
第六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人員和員工情況 (一)董事
(二)監事
(三)高級管理層
(四)本行員工情況 截至2018年末,本行在冊員工62人。按年齡結構劃分,45歲以下的占93.54%,45歲以上的占6.46%;按文化結構分,本科 及以上員工占比38.71%,本科以下員工占比61.29%;按職稱結構分,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占比9.68%。
第七節 公司治理結構
(一)機構設置情況 1.股東大會 本行制定了《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嚴格按照《公司法》、《章程》及有關法規召集、召開股東大會,實行律師見證制度,保證了股東依法行使權力。 2.董事會 本行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1名,董事4名。制定了《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下設戰略委員會、審計委員會、 風險管理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薪酬委員會。5個專門委員會盡職盡責,規范運作,為董事會決策提供了有效支持。 3.監事會 本行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根據《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對董事和高管層盡職盡責情況、重大經營 項目情況和年度經營真實性情況進行了有效監督。 4.高級管理層 本行高級管理層由1名董事長、1名行長、2名副行長、1名監事長、1名行長助理組成。高級管理層嚴格執行股東大會、董 事會決議,認真執行年度預算,圓滿完成了年度經營目標。 5. 內設部門 本行除設董事長室、行長室、副行長室、行長助理室外,另設4個職能部門。包括綜合業務部、風險合規部、計財運營 部、綜合管理部。 6.分支機構 本行下轄總行營業部、春華路支行、三井子支行、站前支行年末在冊員工總數62人。 (二)股東大會召開情況 本行報告期內共召開2次股東大會,按照股東大會的職權與議事規則,及時審議了有關重大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8年6月15日在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四樓會議室召開。公司 股東出席了會議,董事長朱衛東、行長黃立偉、副行長王慶賀、見證律師曾慶昕列席了會議,會議符合法定要求。會議由 董事長朱衛東同志主持。會前按照法定程序向股東發出了書面通知,本次大會經權益登記應到會股東16人,總表決權5000萬 票;實到會股東14人,合并持有表決權4800萬票,分別占應到會人數的87.5%和總表決權的96%,參加人員及人數符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會議審議通過了1.關于《黃立偉同志辭去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職務》 的提案;2.關于《同意潘清森同志補選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的提案3.關于《朱衛東同志辭去扶余 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長職務》的提案;4.審議關于《增補孫巖同志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的提案,并由全體與會股東表決通過,全部議事過程符合法律規定,表決生效。受公司董事會委托,律師事務所指派曾慶昕 律師對大會程序及會議審議內容進行鑒證,并出具法律見證書,確認本次股東大會符合法律程序,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是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東大會,于2018年6月30日在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四樓會議室召開。公司股東出席了 會議,董事長孫巖、行長潘清森、副行長王慶賀、見證律師曾慶昕列席了會議,會議符合法定要求。會議由董事長孫巖同志主持。 會前按照法定程序向股東發出了書面通知,本次大會經權益登記應到會股東16人,總表決權5000萬票;實到會股東14人,合并持 有表決權4800萬票,分別占應到會人數的87.5%和總表決權的96%,參加人員及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 會議1.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2.審議通過《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7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的提案;3.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提案;4.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8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的提案;5.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7年度信息披露報告》的提案;6.審議通過了《本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017年度 履職盡責評價報告》的提案;7.審議通過了《修訂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公司章程》的提案;8.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2018-2020年資本管理規劃 》的提案;9.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三年發展規劃 》的提案;10.審議 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內部審計報告 》的提案。并由全體與會股東表決通過,全部議事過程符合法律規定,表 決生效。受公司董事會委托,律師事務所指派曾慶昕律師對大會程序及會議審議內容進行鑒證,并出具法律見證書,確認本次股東大會 符合法律程序,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三)董事會召開情況 報告期內本行共召開4次董事會議,按照董事會的職權與議事規則,及時審議了有關重大事項。具體情況如下: 一是2018年6月15日,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第一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在四樓會議室召開,本行董事會5位董事全部參加會議,監 事長李峰云列席了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第一項:關于審議黃立偉同志辭去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 行長的議案;第二項:關于審議補選潘清森同志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行長的議案;第三項:關于審議朱衛東 同志辭去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董事長的議案;第四項:關于審議補選孫巖同志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及董事長的議案; 二是2018年6月30日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第一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在四樓會議室召開,本行董事會5位董事全部參加會議,監事長 李峰云列席了會議。會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7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 2017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2018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 村鎮銀行2017年度信息披露報告》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本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2017年度履職盡責評價報告》的 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資本管理規劃 》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三年發展規劃 》的提案;審議通過了《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內部審計報告 》的提案。 三是2018年7月25日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四樓會議室召開,本行董事會5位董事全部參加會議,監事長 李峰云列席了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網點建設及人員任命》的提案。 四是2018年8月11日扶余惠民村鎮銀行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四樓會議室召開,本行董事會5位董事全部參加會議,監事長 李峰云列席了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命》的提案。 第八節 薪酬情況 2018年度,全行列支薪酬568萬元,較上年增加181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所致,居同業中等水平。 本行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績效薪酬管理制度,涵蓋所有崗位的績效考核辦法及績效管理系列配套辦法。針對中層以下干部 和一般員工的《扶余惠民村鎮銀行薪酬管理實施細則》。為了確保業務費用開支與業務發展相匹配,完善了《扶余惠民村鎮 銀行費用管理辦法》。為打通員工的職業晉升通道,嚴格執行《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員工管理辦法》、《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勞 務派遣員工管理辦法》、《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各部門崗位職責》、《扶余惠民村鎮銀行大堂經理管理辦法》4個員工管理辦 法,為全面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提供了強有力制度支持。 為保證執行到位,每季度都能夠按時召開季度經營分析會對支行、營業部的業務經營進行分析通報,排名較后的網點做表態 性發言,以激勵全體員工工作熱情。 第九節 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內,無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二)報告期內,未發生重大案件、重大差錯等情況。 (三)報告期內,抵貸資產的收購、管理均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本行的有關規定。 (四)報告期內本行各項業務合同履行情況正常,無重大合同糾紛發生。 (五)報告期內,本行董事、監事、高管人員未受到監管部門和司法部門處罰。 除上述事項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無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項。
|
版權所有 © 2017 扶余惠民村鎮銀行 吉ICP備17008199號-1 本網站支持IPv6